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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之初,社区治安岗亭的闪闪警灯总能给附近居民带来安全感。但如今,不少社区治安岗亭已完完全全变身“商铺”,从糖烟酒、饮料到面馆、奶茶,经营项目五花八门,唯独少了维护一方治安的功能。 治安岗亭“业务”繁杂 象山区文明社区通泉巷里有一间蓝色小屋,招牌上写着“安徽正宗面食馆”。屋子旁边还撑起一个大棚子,摆放着面馆的桌椅板凳,四根铁条支起一个红色警灯。据了解,这是文明社区的一个治安岗亭。 这样的治安岗亭在象山区还有不少,表面上与一般的小卖部、饮食店无异。 环城西一路沿街有四五个社区治安亭,这些岗亭一侧印着“金竹社区治安岗”字样和报警电话,但经营项目却有烟酒杂货、奶茶,甚至是油茶店。 记者了解到,这些“店铺”基本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。只有个别岗亭“老板”自称办理了执照,却无法出示。 “这些岗亭办不了工商执照。”瓦窑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明确表示,社区治安岗亭与一般的经营场所不同,具有自身的特殊性,“以商养亭”并非完全是为了经商。 几位社区居委会负责人都提到,这些治安岗亭一般会给社区困难户、残障人士经营。那事实真是如此吗? 承租转让犹如商铺 记者发现,这些社区治安岗亭不仅多被用作商途,甚至可以被转租、转让,经营者也是五花八门。 据了解,治安岗的经营人每月需向社区交纳一定费用。对此,瓦窑、金竹、文明等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均向记者表示,目前社区治安岗由社区居委会直接管理,岗亭负责人要交纳管理费。至于收费金额,有“几十块”,也有称“百把块”。 在瓦窑路和环城南二路十字路口社区治安岗,有人经营开锁生意,每月“租金”200元,经营者赵师傅说,该岗亭前后已经更换了十几个经营者。 而文明社区通泉巷的“面馆”治安岗,租金要1200元每月,还需要转让费。“面馆”老板说,她接手时,花了13000元的转让费。 文明社区居委会周书记对此表示,该岗亭负责人外出有事,就把岗亭暂时让出来给别人经营,“我们不允许这种做法,等她回来,肯定要叫她自己做。”她说,如果岗亭经营者不履行维护小区治安的责任,或者经营活动影响了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,社区有权责令岗亭经营者停业,并收回岗亭。 治安功能大大缩水 有关社区治安岗经商一事,本报2004年就曾作过报道,当时市内新增了不少社区治安岗亭,为解决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,象山区采取“以商养亭”的方式来运作。如今“以商养亭”驾轻就熟,可治安岗的治安功能却逐渐“萎缩”。 当初治安岗亭上“一闪一闪”的警灯,只留在了居民的记忆中,“莫小看这个灯,对小偷小摸、抢财抢物都有震慑作用的,当时走夜路比较放心。”铁西居民李先生说,他记得当时每个岗亭都安装了报警电话,亭里坐着戴袖章的“保安”,可如今,警灯不再闪烁,“保安”换成了“老板”。 记者从象山区政法委了解到,治安岗亭设立之初,由街道办事处、派出所、社区共同管理,要求治安岗亭的负责人在上岗前,签订责任书,遵守职责,并接受培训,保证治安岗能正常发挥作用。 一些社区负责人也表示,“我们要求岗亭的负责人经营的同时也必须要做到治安工作。” 但记者中发现,不少岗亭的治安功能不明显。象山区一些治安岗亭晚上才开门,甚至两天不开门。通泉巷社区“面馆”治安岗老板娘则直接表示,她不清楚所租“铺面”是治安岗,与她签约的并非社区,而是上一任“老板”。 今后将被“逐步取缔” 象山区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在2004年前后,根据中央、自治区关于加强“打防控”基础建设的总体要求,市政法委要求各城区根据社区治安状况需要,适当设立社区治安岗亭。当时治安岗亭的设立,是适应社区警务需要,方便群众报案报警。 他表示,目前随着经济发展,社区治安岗将被“逐步取缔”。“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,政府财政收入增长,政府有能力拿出一部分资金,组建一支专业或者半专业的巡防队,以定点巡逻和流动巡逻的方式,来维护社区治安。” 这位负责人还说,目前,象山区的社区治安岗处于过渡期,的确存在各方面的问题,但它对社区治安还是能发挥一些作用的。 |